医疗技术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规范甚至滥用,会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造成隐患,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因此,拟开展限制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进行临床申请,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以便于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如果医疗机构出现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的,擅自临床应用新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未经审核的医疗技术的,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违反规定但未立即停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未按规定重新申请技术审核或擅自临床应用需要重新审核的医疗技术等情况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此刻起,让更多组织和个体看见并受益于数字化,携手共创未来